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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目新闻评论员 纪平
近日,女清男投安徽滁州程女士向荔枝新闻爆料,吧被3月12日晚,放伟她与友人在当地某清吧消费时,事实遭遇陌生男子劝酒。需查随后,女清男投该男子叫来同伴韩某,吧被在搭讪纠缠过程中,放伟韩某伺机向程女士杯中投放西地那非(俗称“伟哥”)。事实
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经审查后认定“没有犯罪事实”,需查决定不予立案,女清男投并促成双方签署治安调解协议,吧被涉事男子赔偿程女士13000元。放伟然而,事实程女士在咨询律师后认为,需查韩某的下药行为可能涉嫌犯罪,遂撤销调解协议并全额退回赔偿金,目前正通过法律途径维权。(据6月29日荔枝新闻报道)
相关视频截图
女子在酒吧被陌生男子投放“伟哥”,警方不予立案的决定引发了舆论的广泛质疑。结合公开报道细节,本案存在三大关键事实疑点:
据程女士描述,韩某在纠缠过程中有“摸腿”、“搂腰”等肢体接触动作,而她已明确推开并反抗。若上述情形属实,且程女士进行了有效反抗,韩某的行为显然已触犯相关法律法规,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公开信息显示,西地那非对女性通常不会产生迷幻作用,但可能带来健康风险。警方是否对该物质进行了权威鉴定?认定其为西地那非的依据是否充分?仅凭包装说明不足以作为定论,必须依靠科学的检测结果。
韩某辩称,放药时程女士知情且尝了一口。但程女士指出,监控视频显示,韩某是趁其上厕所之际,将袋装药物偷偷投入玻璃杯中。前者属于当面互动,后者则是隐蔽下药,两者性质截然不同,直接关乎案件定性。
韩某是否涉嫌犯罪,需综合上述情节进行判定。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以“没有犯罪事实”为由不予立案,并推动治安调解。那么,在做出这一决定前,相关部门是否对上述疑点进行了详尽调查?不予立案的具体法律依据何在?
对此,相关部门有必要积极回应公众关切,澄清事实真相,以消除舆论疑虑。
(来源:极目新闻)
责任编辑: 齐贺 UN6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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