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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妈妈去世第二天,表姐就来分财产……”上海一独生子继承亡母三套房子,表姐突然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遗产,只因一个关键细节

发帖时间:2026-07-17 06:08:51

许多独生子女常有一种误区:父母离世后,妈妈母套遗产理所当然归自己所有。去世起诉求分然而,第天上海近期发生的表姐一起真实案例打破了这一认知。

案情回顾:母亲去世,分财房表法院表姐突然上门分房

上海的产上承亡产高先生向媒体反映,其母亲于2021年5月去世后,海独身为舅舅女儿的生继表姐竟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分割高母留下的姐突遗产。

涉案遗产价值不菲,割遗关键包括:
* 上海虹口区两套房产的细节相应份额;
* 浙江嘉兴一套房产的相应份额。

高先生是妈妈母套独生子,父亲认为遗产最终都会留给儿子,去世起诉求分因此未急于办理房产更名手续。第天然而,表姐高母去世不久,表姐便一纸诉状将高先生告上法庭。

核心争议:表姐凭什么分得遗产?

1. 法定继承人的缺席与转继承

高母去世时,其母亲(即高先生的外婆计老太太)尚在人世。由于高母生前未留遗嘱,根据《民法典》,计老太太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,有权继承高母遗产的一部分。

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叶名怡教授指出:

“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、子女、配偶。本案中,高母去世时有三位第一顺位继承人(儿子高先生、母亲计老太太、父亲),因此每人应继承三分之一份额。”

这意味着,计老太太通过“转继承”获得了高母部分房产的产权。

2. 遗嘱继承的介入

随后计老太太去世,若按法定继承,其遗产应由其子女(即高先生的舅舅和大姨们)继承。但表姐起诉的依据并非法定继承,而是遗嘱继承

表姐声称,计老太太在2022年去世前留下了遗嘱,指定其孙女(即表姐高晶晶)继承所有财产。高先生的舅舅也证实了遗嘱的存在。

3. 两份关键遗嘱的内容

经查,计老太太的两份遗嘱均形成于高母去世之后:

  • 第一份遗嘱:明确计老太太名下所有产权份额及个人财产,由孙女高晶晶一人继承。
  • 第二份补充说明:特别注明“前文所述的我名下的全部财产及(份)额,包含由我继承的我子女名(下)的遗产(份)额”。


高先生代理律师谷莎分析指出:

“表姐高晶晶的目的,是通过这两份遗嘱,继承老人通过转继承所得的、先于老人死亡的二女儿(即高母)的遗产份额。”

疑点重重:遗嘱真实性遭质疑

高先生一方认为,这两份遗嘱存在重大逻辑漏洞,真实性存疑。

核心疑点:计老太太是否知晓二女儿已去世?

  • 隐瞒真相:为避免刺激老人,高家一直对外宣称高母在美国看病。计老太太生前多次询问二女儿近况,甚至每年春节仍按惯例以二女儿名义给外婆送红包。
  • 遗嘱逻辑矛盾:如果计老太太知道二女儿已去世,她不可能对自己“拥有”的二女儿遗产份额进行处置,因为她当时并不知情。

高先生大姨表示:“妈妈肯定不知道二女儿过世,因为她一直问我。”
高先生补充:“我跟外婆说,带我妈妈去美国看病了。”
律师谷莎指出:“为了确保母亲去世不穿帮,他们还按照以往的惯例,就是每年过春节以二女儿名义给老太太送红包的。如果母亲是知道女儿已经去世的话,她是万万不可能去做出这样一个表述的。”

现状与法律提醒

记者多次联系表姐高晶晶,对方拒绝采访,表示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。高先生一方已申请笔迹鉴定,以确认遗嘱的真实性。

高先生父亲感慨道:

“我七十几岁了,房子被拿走的话,养老怎么办?大家本来都很好的,都是亲戚关系,她是做绝了。”

目前,这起标的额超过百万元的遗产纠纷仍在等待开庭审理,原本和睦的家族亲情已因此破裂。


💡 法律专家建议

为了避免身后遗产引发纠纷,订立遗嘱是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。

  • 破除迷信:不要把立遗嘱理解成晦气的事,它实际上是人生的一个自我安排。
  • 明确意愿: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形式,清晰界定财产归属,可有效避免法定继承中的复杂转继承问题及亲属间的猜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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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 潘俐
审核 毛迪 王晨郁
校对 金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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