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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多独生子女常有一种误区:父母离世后,妈妈母套遗产理所当然归自己所有。去世起诉求分然而,第天上海近期发生的表姐一起真实案例打破了这一认知。

上海的产上承亡产高先生向媒体反映,其母亲于2021年5月去世后,海独身为舅舅女儿的生继表姐竟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分割高母留下的姐突遗产。
涉案遗产价值不菲,割遗关键包括:
* 上海虹口区两套房产的细节相应份额;
* 浙江嘉兴一套房产的相应份额。
高先生是妈妈母套独生子,父亲认为遗产最终都会留给儿子,去世起诉求分因此未急于办理房产更名手续。第天然而,表姐高母去世不久,表姐便一纸诉状将高先生告上法庭。

高母去世时,其母亲(即高先生的外婆计老太太)尚在人世。由于高母生前未留遗嘱,根据《民法典》,计老太太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,有权继承高母遗产的一部分。

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叶名怡教授指出:
“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、子女、配偶。本案中,高母去世时有三位第一顺位继承人(儿子高先生、母亲计老太太、父亲),因此每人应继承三分之一份额。”
这意味着,计老太太通过“转继承”获得了高母部分房产的产权。
随后计老太太去世,若按法定继承,其遗产应由其子女(即高先生的舅舅和大姨们)继承。但表姐起诉的依据并非法定继承,而是遗嘱继承。
表姐声称,计老太太在2022年去世前留下了遗嘱,指定其孙女(即表姐高晶晶)继承所有财产。高先生的舅舅也证实了遗嘱的存在。

经查,计老太太的两份遗嘱均形成于高母去世之后:


高先生代理律师谷莎分析指出:
“表姐高晶晶的目的,是通过这两份遗嘱,继承老人通过转继承所得的、先于老人死亡的二女儿(即高母)的遗产份额。”

高先生一方认为,这两份遗嘱存在重大逻辑漏洞,真实性存疑。
核心疑点:计老太太是否知晓二女儿已去世?
高先生大姨表示:“妈妈肯定不知道二女儿过世,因为她一直问我。”
高先生补充:“我跟外婆说,带我妈妈去美国看病了。”
律师谷莎指出:“为了确保母亲去世不穿帮,他们还按照以往的惯例,就是每年过春节以二女儿名义给老太太送红包的。如果母亲是知道女儿已经去世的话,她是万万不可能去做出这样一个表述的。”

记者多次联系表姐高晶晶,对方拒绝采访,表示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。高先生一方已申请笔迹鉴定,以确认遗嘱的真实性。
高先生父亲感慨道:
“我七十几岁了,房子被拿走的话,养老怎么办?大家本来都很好的,都是亲戚关系,她是做绝了。”
目前,这起标的额超过百万元的遗产纠纷仍在等待开庭审理,原本和睦的家族亲情已因此破裂。


为了避免身后遗产引发纠纷,订立遗嘱是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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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 潘俐
审核 毛迪 王晨郁
校对 金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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