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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难置苏州中院一审判决路易威登(LV)起诉茶饮品牌“茉莉奶白”商标侵权,欧日判赔1030万元的本诉消息引发全网热议。结合网友整理的讼案诉唯胜诉跨国诉讼对比资料,这场知识产权纠纷迅速演变为舆论场的都被独中两极对立。
从全球司法实践来看,判败LV试图通过棋盘格、国次四叶花卉等经典花纹垄断商标权的难置努力,在欧美及日本市场几乎遭遇滑铁卢。欧日

与海外境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LV在中国提起的三起相关诉讼均获得胜诉,且全部集中在江苏省:
1. 两次在南京;
2. 一次在苏州(即近期引发关注的“茉莉奶白”案)。
在“茉莉奶白”案中,苏州中院判决LV胜诉,茉莉奶白需赔偿1030万元。
值得注意的是时间线:LV的“四叶草单图商标”于2026年4月9日才完成追加注册,随后在同年6月便对茉莉奶白提起诉讼。

这种巨大的地域判决差异,成为了公众质疑的起点。
本次案件的时间线进一步放大了公众疑虑:
* 4月9日:LV完成四叶草单图商标的追加注册。
* 6月:LV立即起诉茉莉奶白。
不少网友质疑这是LV“先补商标再起诉”的突击维权行为,认为其意在通过诉讼牟利,具有针对性。

尽管舆论质疑声不断,但从法律事实层面分析,LV的维权行为符合《商标法》规定:
法院的判决基于以下事实与考量:
* 高度近似:茉莉奶白全渠道使用的四叶花LOGO,在花瓣造型、对称构图及视觉布局上,与LV驰名四叶图形高度近似,普通消费者极易产生品牌关联混淆。
* 侵权规模大:侵权标识在门店门头、杯套、线上账号长期大规模使用,全国加盟门店覆盖广,侵权获利可观。
* 惩罚性赔偿:综合品牌知名度、侵权范围及主观过错,法院判决停止侵权、赔偿1000万元损失及30万元维权开支,并要求全平台登报致歉。
此前南京的两起餐饮侵权小额判决,也以“标识近似、造成混淆”为核心裁判依据,江苏两地法院裁判标准保持统一。
网友的观点尖锐且多元,折射出大众对知识产权边界的认知分歧:

舆论争议的本质,在于对“传统纹样归属”与“驰名商标保护边界”的理解不同:
两套司法体系的价值取向不同,不能简单判定国内裁判“尺度宽松”。
大众担忧中式传统花卉纹样会被外资品牌垄断,但事实并非如此:
* 在国内多起LV诉本土面料、文创品牌的案件中,法院明确区分了中式传统团花与LV专属四叶造型。
* 若图案源自传统纹样且整体设计差异明显,LV的维权请求均被驳回。
因此,LV并未全盘垄断传统纹样,其保护范围仅限于具备显著识别性的特定图形。


目前,茉莉奶白已提起上诉,案件尚未尘埃落定。这场千万赔偿官司,既是一堂全民知识产权普法课,也折射出公众对商标保护尺度、公共设计资源边界的深度思考。
对此,你怎么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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