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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提示:实施长达15年的年优能新能源节能汽车及部分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减免政策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终止。财政部、惠期税务总局、终结再享工信部联合发布《公告》,类节明确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、汽车起以及对纯电动/插电式/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的明年政策。该政策具有追溯效力,受车无论新车还是船税存量车辆,均自2027年起按规定缴税。减免
根据2026年7月3日发布的惠期《关于调整节能汽车、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终结再享公告》,以下四类车型将不再享受原有的类节税收优惠:
注意:纯电动乘用车与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受此次调整影响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》,这两类车型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,继续不征收车船税。
车船税属于财产税,针对车辆、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按年征收。具体税额标准如下:
自2012年车船税法实施以来,我国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汽车和新能源商用车给予税收优惠,旨在支持产业发展及节能减排。然而,随着产业格局变化,这一政策基础已发生改变:
* 销量突破: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649万辆,占国内新车销量比重突破50%。
* 阶段转换:新能源汽车已从“政策驱动”全面迈入“市场化发展”阶段。
三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,随着技术进步,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平均售价已达21.8万元,部分高端车型售价超百万元。这些车辆与燃油车一样属于大额财产。
* 税负平衡:长期全额免税导致高端插混车型与同价位燃油车存在税负差。恢复征税有助于平衡财产税的调节作用,体现税收公平。
* 稳定税源:有助于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,稳定地方税源。
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秘书长崔东树分析认为,此次调整区分了技术路线:
* 纯电/燃料电池乘用车:仍不在征税范围,持续免税,体现国家长期重点发展零排放纯电乘用车的战略导向。
* 插混/增程车型:带有内燃机,被视为过渡技术,不再叠加税收优待。
尽管政策调整涉及车型较多,但崔东树指出,由于车船税金额相对较小,对整体购车决策影响微弱:
* 家用插混车:每年仅多缴300-400元车船税,分摊至全年用车成本几乎无感。
* 1.6L以下节能燃油车:税负小幅上升,对代步用车感知不强。
* 核心利好仍在:新能源购置税减免、以旧换新等核心购置扶持政策依然保留,产业支持力度并未大幅收缩。
此次调整标志着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政策的进一步成熟:
* 政策退坡:继2022年底财政购置补贴终止、2026年1月1日起购置税减半后,车船税优惠的退出是税收优惠政策阶梯式退坡的延续。
* 市场驱动:产业驱动逻辑正从“政策扶持”转向“市场驱动”,引导行业资源向纯电赛道倾斜,加速双碳目标落地。
| 时间节点 | 政策内容 | 状态 |
|---|---|---|
| 2022年底 | 新能源汽车财政购置补贴政策 | 终止(实施13年) |
| 2026年1月1日 |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免征政策调整为减半征收 | 执行中(实施逾10年) |
| 2027年1月1日 | 节能汽车减半、部分新能源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 | 终止(实施近15年) |
市场反馈显示,尽管政策逐步退坡,但除个别月份销量波动外,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总体保持上升态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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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菊
汽车与出行新闻中心记者。关注汽车行业发展,对新能源、自主品牌及新出行领域有深入报道及数据分析专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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